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背负上债务,如果一个公司不能支付债务时,可以选择债权转股权,把欠的债转变成债权人的股份,今天就让名律师告诉大家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吧。
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的处理依据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十八条:
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被推荐的企业进行独立评审,制定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方案并与企业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转股权的方案和协议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注意事项
一、债权转股权的含义及相关概念
(一)债权转股权
1、是指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合法债权转为出资,增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行为。
2、被投资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作为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对本公司的合法现汇外债债权转为出资的,适用本办法。
3、债权转股权不适用于公司设立。
(二)债权人
1、债权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的相关规定。
2、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
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企业债权转股权的形式
目前我国并存着两种债权转股权形式,一是国有企业政策性债权转股权;二是非政策性债权转股权。两种形式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政策性债转股并非是经由当事人的意志可以决定的,而是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和统一指导进行的。
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大家都清楚了吧,名律师机构有很多专业的律师,想了解更多知识赶紧来咨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