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都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问题,这样就需要及时处理了,那么公司经营纠纷常见有哪些?如何解决公司经营纠纷呢?今天名律师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这些问题。
公司经营纠纷
常见的公司经营纠纷有哪些?
一是各种合同问题。不论是生产型公司、销售型公司还是服务型公司,合同纠纷是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纠纷。造成合同纠纷的原因有不同的情况,有的是履约有瑕疵,如产品质量、履约时间、方式等不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有的是因为合同条款制定的不完善、不严谨;还有的是合同用语用词的不适当造成合同纠纷等等。
二是公司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就公司(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公司商标权、专利权、名称权等方面权益的维护和权力的行使。有的是上述权益受到侵犯,找不到最适当的解决补救方式,例如商标权受到侵犯,你该怎么做?是采取各种措施制止侵权行为,还是试试商标权的使用转让许可?还有的是公司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利,而因为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而没有行使及不知道如何行使,例如专利权的强制许可等等。公司(企业)如果重视法律工作,聘请专业律师为其提供专业服务,将会有效的维护公司的利益,正确依法行使公司的权利,也就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反过来讲,也是给公司增加了效益。而不是以付出很大的不必要的成本去维护权利,或有权利而不知道如何去依法行使而错失良机。
三是公司(企业)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特殊情况以及国人法制观念不强等原因,长期以来一些公司(企业)对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建立不是很认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矛盾被掩盖下来了。而一旦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就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并且有时候公司可以依法维护的自身权益而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另一种情况是法律法规明令不得侵犯的雇员利益却受到公司显而易见的侵犯。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结果是什么样的,但绝大多数是以公司受到不应该承担的损失而结局。
公司经营纠纷的风险防范
重视公司章程的作用,避免形式主义。公司章程是公司法授权公司股东自由约定公司内部关系的法律文件。章程被称为“公司自己的宪法,是公司内部的自治法。”现如今,公司章程的作用并没有得到重视,体现为本来应该千人千面的公司章程变成了千人一面,每个公司有自己不同的情况,章程的内容也自然各不相同。应当防止误把章程当成应付工商注册的形式文件,从网上下载一个模版,填上股东名字就交上去了,至于里面什么内容一概不知。各个出资人按照他们自己口袋里的入股协议、出资协议或者合作协议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如果这个协议的内容与章程的内容或者法律的内容发生不一致,纠纷就会出现。这就告诉我们,章程与法律发生冲突,冲突的部分无效。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章程和法律,协议也会无效。这样一来,股东重视的这份协议就成了一纸空文。法院会按照你从来没有重视的章程来处理你们之间的关系。
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应当一致。实践中,有很多公司在成立时为了迎合《公司法》对投资主体、资本等的特殊要求,规避法律要求设立公司,导致真正股东和名义股东不一致,应当防止出现影子公司、娃娃公司、职工公司。
公司产权应当清晰。实践中,大量存在着形形式式、各种不同的产权纠纷。产权纠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企业在起步阶段问题不大,纠纷不会出现,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规模越大企业效益越好,冲突就会越明显越激烈,解决不好企业就会被搞垮。产权问题纠缠不清的企业解决得越早越好,所以重新界定产权要赶早。
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公司制的好处之一是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承担的投资损失最多就是他的本钱,即出资额,公司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损失最多是公司的全部资产,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和公司都不需要对公司还不起的钱承担责任,公司通过破产程序关门就行,损失由债权人来承担,股东再设立一家公司就完全可以东山再起。由此可见,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对公司和股东是非常有利的。但是,想要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是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否则债权人就有权请求法院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这样,你的企业就不叫公司,成了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拿全部家庭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来承担债务,这样就容易把整个家庭脱下水。常见的会导致公司财产不独立的情形有: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夫妻店”公司家庭共同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人组成多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独立,但实际上财务不分、人员不分、资产不分)、董事、高管人员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
大小股东和平共处。引起股东纠纷的原因有:出资纠纷;公司控制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受到侵犯。出资纠纷一般出现在公司的成立阶段,后三个则是在公司的运营阶段。公司在刚开始成立时,大小股东之间一般是彼此信任的,公司成立后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矛盾。有的股东为了取得公司控制权,常常有闹剧发生,比如抢公章、两方股东各自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双方唱对台戏,不通过合法程序就进行增资扩股稀释另一方股权等等。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大股东、小股东只是出资额之分,股权比例之分。股东不管出了多少钱,如果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来讲应当至少具有这几个权利:(1)知情权,表现为有权知悉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2)决策参与权,表现为可以参加股东会。(3)选择董事、经理等经营者。(4)分红权,表现为公司如果获得收益的话,股东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或章程规定提起红利。(5转股权和退股权,表现为股东不想干的时候可以进行转让,或者特定情况下要求公司回购。由于大股东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决策力量自然与小股东不可同日而语等。但是如果大股东不能意识到小股东的上述权利,不能做到与小股东和平共处,纠纷就会出现。《公司法》赋予股东广泛的诉讼权利,使公司诉讼进入了多元化时代。这种多元化表现为股东可以下列原因起诉:(1)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依法请求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会计账簿”之诉;(3)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退股权保护之诉;(4)因董事会或监事会怠于行使职权而产生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5)针对董事和公司高管侵犯公司权益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6)公司出现僵局时股东享有解散公司诉讼权。
公司经营纠纷
如何解决公司经营纠纷
1、灵活约定仲裁
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
在合同签定的时侯,也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高的证据能力,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一般无须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一方违约时,由于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不履约的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巧妙选取代理
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因此为了保证诉讼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时候选取一定的代理机构,对于债务的解决也具有润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灵活选取,如可以打包一并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通过这种灵活处理,可以有效的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4、适时申请支付令
当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法院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缺点是一旦对方提出异议,就要进入普通诉讼程序,所以具有不确定的因素。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常见的公司经营纠纷有哪些了,在处理公司经营纠纷的时候,可以参考上面的方法去做,具体的可以咨询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