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朋友遇到了一些关于房屋损害赔偿纠纷的情况,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解决,今天就让名律师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房屋损害赔偿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需要的朋友进来了解一下吧。
自然人所拥有的财产可以分为不动产以及动产,如果是动产遭受了侵害,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对其进行复原修复或是进行折价赔偿,如果是不动产遭到了损害,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财产损害赔偿,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一、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五)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因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等;
(六)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房屋损害赔偿纠纷
二、房屋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起诉
1、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房屋损害赔偿纠纷
三、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有效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上面就是名律师为大家详细的讲解了关于房屋损害赔偿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记得先找专业的律师来进行帮助,不要自行的来解决这些问题,希望这些内容对你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