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指的是专门处理家庭婚姻关系的专业人员,那么婚姻律师的工作内容有哪些?离婚官司庭审注意事项是怎样的呢?今天名律师就给朋友们详细的介绍下这些问题,以供参考。
婚姻律师
婚姻律师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律师是指以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
婚姻律师相关工作
1、 婚前、婚内财产公正。
2、 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
3、 起草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协议、财产分割协议。
4、 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收集。
5、 离婚调解。
6、 参加法庭辩论。
7、 代为申请执行。
8、 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案件。
婚姻律师——离婚官司庭审中的八大注意事项,开庭要注意干货都在这
1.增加诉讼请求
离婚诉讼请求出于策略方面的考虑,既可能是为省案件受理费在诉状中故意少列财产分割请求;也可能是为给被告一个“烟雾弹”,故意少提诉讼请求,让被告放松警惕,在起诉书中会少列诉讼请求。当然,也可能因财产调查的限制,有些财产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等需要通过法院调查才能知道,不得不少列诉讼请求。为此,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原告可以在庭审结束前的任何时间,向法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
对于诉讼请求的增加,千万不要不好意思认为这是给法庭增加麻烦而不好意思提。处理麻烦是法庭的职责所在,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否则后果可想而知。而增加诉讼请求的方式,只须在庭审过程中口头向法庭阐明即可,由书记员作出记录。
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法庭第一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时调解成功,要么是双方和解,撤回起诉;要么是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2.法庭发言简明扼要
离婚纠纷的特性所在,必然牵涉太多的情感纠葛。无论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都可能有满腔的抱怨要在法庭上一一抒发出来,并希望法官能充分了解自己的无辜和对方的过错。而法官往往会打断当事人的这种繁复的陈述,要求当事人简明扼要地叙述相关问题。很多当事人一被法官打断,下一步则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得放弃不再陈述。
有经验的律师事先就会告知当事人法庭的庭审步骤,一个完整的庭审过程会有几下十四个步骤,即:1)原告阐明诉讼请求;2)被告答辩;3)原告举证;4)被告质证;5)被告举证;6)原告质证;7)法官询问原告;8)法官询问被告;9)原告及代理人发表第一轮法庭辩论;10)被告及代理人发表第一轮法庭辩论;11)原告及代理人发表第二轮法庭辩论;12)被告及代理人发表第二轮法庭辩论;13)原告最后陈述;14)被告最后陈述。
而法官对当事人的询问,一般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发问:1)双方如何认识;2)结婚登记时间;3)婚后有无生育子女;4)婚后感情如何;5)双方发生矛盾的原因;6)有哪些共同财产;7)有哪些共同债务。
每个法官的庭审方式会有所不同,但都大同小异。当事人针对以上情形,简述清楚相关问题即可。
3.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离婚诉讼涉及到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庭审之前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拟申请出庭作证证人的具体身份,要证明的内容。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常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证明双方的夫妻感情,特别是另一方的过错情况;二是,证明双方对外的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常会向法庭提交证人的书面证言,或是向第三人书具的借条等。这些书面证词,在证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确认效力。而有经验的当事人常因此而拒绝质证。
为此,若证人的证言对本案事实的认定有关键作用,一定要在庭前准备好,并且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提出。别指望法庭会通知当事人是否要申请证人出庭,也别等到下一次开庭时再申请出庭,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庭要开几次。
4.申请财产评估或鉴定
对于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争议较大的,则要申请专业机构对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但要注意的是,评估一定要在庭审过程中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否则,自行委托评估公司,只能是白白浪费评估费。
财产的价值,如房产,可以先至房屋中介公司进行询价。中介公司给出的市场价会略高于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这样做的话,可以事先做到心中有数,避免陷于不必要的争执中,尽可能达成调解为宜。若是出现一方恶意将房产转让或是将财产损坏,为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则必然需要对财产价值作出评估。
5.申请财产保全
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出现一方故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对此,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就尤为重要。
但并非在离婚诉讼中就一定非采取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不可,毕竟还涉及到保全费的交纳及担保财产的提供问题。并且,如若离婚请求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则保全亦会随之解除,而之前交纳的保全费由原告方独自承担。
为此,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以下三个前提:一是,有相对充足的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二是,对方有可能在起诉离婚后不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以后找对方执行会比较困难;三是,对方转移财产后,无稳定的职业及收入,以后不便执行。
婚姻律师
婚姻律师在解决婚姻纠纷之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方法/步骤
首先,婚姻律师需要思考在本案中,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夫妻组建的新生家庭与原生家庭的情感冲突还是涉及到的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的使用、分配问题,只有思考和确认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才能对症下药,制定出最有利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方案。
其次,婚姻律师需要思考产生婚姻家庭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反应是否强烈,例如针对孩子的探视权、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共同财产的分割等方面是否强烈,该如何解决。
再次,婚姻律师需要思考产生婚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有哪些资源优势,各自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劣势情形,只有这样才能够有针对性的为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最大化的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利益。
同时,婚姻律师需要思考产生婚姻家庭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在沟通时是否存在身份不平等的情况,如果存在,则需要调整沟通协调方案,实现平等对话,获得满意协商方案。
另外,婚姻律师需要思考导致婚姻家庭纠纷产生之前发生在双方当事人身上的重大事件是什么,例如亲人的去世、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身体的重大病变等等情况,以获得更多的线索来解决婚姻家庭纠纷。
另另外,婚姻家庭律师需要思考,在婚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心情平静和理性的情况,存在于彼此之间最大的问题或者最大的障碍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或者如何避开这些障碍。
最后,婚姻家庭律师需要思考在不改变双方当事人现实状况或者条件的情况下,如何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谈判,如何运用心理战术,如何以更有效更小的成本获得期望的判决效果或者调解结案的效果。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婚姻律师的工作内容了,可见,婚姻律师的工作内容还是比较多的,婚姻律师在婚姻纠纷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的可以咨询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