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分割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房产分割情形有哪些呢?今天名律师就给朋友们详细的介绍下这些问题,以供参考。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
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若干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的多种情形,看这篇就够用了!
(一)新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有明确表示,若是夫妻其中一人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它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通常不予分割。
(二)婚内房屋赠与的部分离婚后是如何分割的?
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主要是针对婚前或是夫妻存在婚姻关系期间,其中一方将该房产赠与另一方,但还没过户,则可以撤销赠与行为。简单说,只要购买的房产没有过户的赠与,基本上它就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所以不管房子是不是给你的,只要没过户法律上就认为它不是你的。
(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若是子女结婚后,其中一方的爸妈出钱给自己的孩子买不动产,而且产权名字也是出钱方孩子的名,这种一般视为个人子女的赠与,这个房子也就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且这种情况的赠与通常在夫妻离婚是不予分割的。
(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不动产是由两方的父母一起出钱买的,而产权登记却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这不动产则需要视为两方父母共有的,依据出钱份额来计算共有份,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简单说,这不动产是父母出钱买的,可以说是父母赠与的,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夫妻两人其中一方在婚前签了不动产合同,而且也是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和贷款,在结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但不动产名字还只是首付款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这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若是前提协议不能达成,那么法院可以视为这不动产为登记一方的,其中还未偿还的贷款也都有产权登记一方一人承担。
但是双方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因此其中的不动产中的增值部分,需要有产权登记一方对于还贷的另一方进行补偿。不管不动产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只要有共同还贷,离婚后没获得不动产的一方就能得到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新婚姻法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了,在离婚进行房产分割的时候,就可以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了,具体的可以咨询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