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有婚姻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一般都会找专业的婚姻律师去咨询,那么上海婚姻律师选择注意事项有哪些?有什么好处呢?今天名律师就给朋友们详细的介绍下这些问题,以供参考。
上海婚姻律师
选择上海婚姻律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注意分辨所选律师的正规性和专业性
由于许多律师事务所在进行构建时并不是采用非常专业的人员来完全运转的,所以在选择上海婚姻律师之前应该注意分辨所选律师的正规性和专业性,是否有了解婚姻法的相关条例对婚姻情况更加熟悉,并且可以询问之前所接受代理的婚姻案例和法律结果。
二、注意要提前将自身的婚姻状况告知律师
客户可能继承了中国传统的保守思想不愿意把自身的家事过多的透露给外人,但是在进行上海婚姻律师合作时一定要提前将自身的婚姻状况告知律师,这样才能让律师有更多的信息分析和了解这场官司该如何打赢,同时也有更多的信息让律师分析做好准备以应变对方律师带来的刁难。
三、注意要减少与律师沟通的中间环节
有的客户在选择律师时可能会通过中介来进行沟通和交流,这种做法是不太可取且也不太建议客户这样做的,因为中介总归是第三方隔阂在交流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将意思表达清楚,上海婚姻律师必须面对面进行沟通才能通过客户的表情捕捉相关信息。
结婚找上海婚姻律师有什么好处
上海婚姻律师是帮你婚姻理财的好帮手。
1、结婚礼金、馈赠的约定和处理
现在结婚礼金的数额近几年一路水涨船高,订婚、结婚的礼金从“百里挑一”、“千里挑一”到现在的“万里挑一”甚至几万、几十万挑一,大额的金钱给付后,怎样能保证给得安全、给得放心,结婚律师有点子。(结婚双喜契约)
2、婚宴开支、安排、红包收取及归属的约定
婚宴谁买单,红包谁笑纳?红包收了多少你是否知晓?怎样确定对方已将红包款全部笑纳?如何规范使用红包的使用?是否需要律师代管养育子女基金、购房准备基金?
3、婚房购置、装修、所有权的约定
你们是何时购置的婚房?你们在购置婚房中财务的投入各是多少?你们准备在所有权上如何处置?你们之间是不是靠良心和爱情信任对方的口头承诺?你在购置婚房的方式上有没有存在风险以及风险的防范,这些,都必要依赖于结婚律师的指导。
4、婚前财产的约定和处理
如果你马上面临结婚,你是如何定位你现在名下的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公司股权等等,而你的准新人是否知道你这些财产,如果知道,他/她的态度是什么?如果不知道,你的打算是什么?婚前财产的处理,至关重要。
5、婚前财产与婚后发生关系部分财产的处理(比如还贷、红利、房租部分的处理)
你婚前的财产,很多在婚后可能混同于婚后共同财产,或者说不清是婚前还是婚后部分。比如,你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是否有还贷?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房产再出售甚至出售后再购房应注意什么?财产怎样处理才能保障仍然归你个人所有?你的公司股权红利部分应如何处理和分配?你是否有可能在婚后将收购其它同公司股权或增资?你是否还准备投资新的公司、企业?你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怎样才能为你个人所有?我们婚姻律师只关注属于你个人的部分,在处理时,绝不会对你的合作伙伴带来任何影响。
6、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约定和处理
如果没有约定,结婚之后,你所有的收入都将成为共同财产,你的她必将有一半的份额。对此,你是否了解和接受。如果不,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才可以使对方接受你的意见,并最终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以及怎样的约定才会在保障你的权益前提下生效?这些,你都可以通过咨询结婚律师从中受益。
7、婚内债务的形成和处理
婚后,即使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的配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借的钱款你仍有连带返还的义务。如果配偶是善意,尚可理解和接受;如果配偶恶意,你怎样摆脱被动的境地?在结婚之前,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配偶另一方擅自借款?
8、婚内债权的形成和处理
婚后,一般家庭财产往往由一方掌握,掌控财产的一方,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对外借款?遇到双方的亲友、同事借款,如何商议?共同财产如何处置?这些,必须提前准备。
9、婚内,重大家庭财产的处置处理约定
婚内,一方出售股权、企业、房产的程序和规则的制订,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公司股权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无法控制一方出售的行为,房产一般也是如此。如果另一方宣告转让行为无效,法院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原因,往往难以支持另一方的诉求。而结婚之前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虽有一时之烦,确能保一世之忧。
10、一方继承家庭财产的处理
在遇到准新人双方家庭背景条件相关悬殊的情况下,较多财产的一方本身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就心存戒心。为避嫌,在结婚时,约定相互之间继承家庭财产的条款实有必要。
上海婚姻律师
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
一、通过确认婚姻无效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四种)
我国婚姻规定了四种无效的婚姻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如果具备上述条件,解除婚姻关系不会困难,一般通过一次诉讼便能解除婚姻关系。
二、通过撤销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一种)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提请当事人注意,如果是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主张。超过一年的时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予以解决。
注意事项:
被确认无效婚姻、撤销婚姻在财产权上有如下后果:
1.夫妻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
2.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较为复杂,同时会照顾无过错方。
如果您既不能协议离婚,也不具有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应当通过下面的方式来解决您的婚姻问题。
三、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五种)
感情破裂是我国婚姻法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四、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的情形(十种)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0.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选择上海婚姻律师的方法了,在选择上海婚姻律师的时候,就可以从以上的几个方面去考察,具体的可以咨询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