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办理离婚手续情况有很多种,其中自愿协议离婚的才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今天名律师和大家说说什么是协议离婚及去民政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
名律师
1、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2、民政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名律师
婚姻本是美好的,如果双方决定不再继续生活下去,名律师建议还是选择协议离婚比较好,总归是好聚好散,再见还是亲人。一定要注意去民政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资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