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就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由爱人变成陌路人,这也是大家不想发生的事情,那么自愿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时候生效?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今天名律师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自愿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自愿离婚协议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内容是双方自愿离婚;第二部分是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数额、范围、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寒暑假特殊约定等;第三部分是财产分割,按照财产类型逐条约定,例如第一项是房产,然后是车、存款、保险、股票、基金、债券、债权债务等财产类型。
自愿离婚协议
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自愿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
以上就是名律师为大家详解了关于自愿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在这里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儿戏,在发现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处理,多了解双方的情绪和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