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书-名律师
原告:陈**,女,25岁,住**市**区**路**号。
陈**,男,54岁,住**市**区**路**号苗***,女,1955年5月23日生,住同上被告:林***,男,48岁,住**市**区**路**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所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将系争房屋过户给原告;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聘请律师的费用*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物业管理费等损失*元、中介费损失*元,总共*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年**月**日在上海***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房屋总价为*元,位于本市宝山区#路16弄16号3室(下称“系争房屋”)。
由于被告不愿履行该合同所约定的交房及过户的手续原告曾于2006年2月初将被告起诉至贵院,被告答应同意交房及办理过户手续,双方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而后原告撤诉并与被告又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系争房屋的价格变更为*元;原被告双方于9月2日到宝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被告按照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了所有的房款,然而虽经原告的再三催告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补办理过户手续。
期间,被告还欠系争房屋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元,被告应当支付的中介费*元也是原告垫付。
原告认为,房产买卖双方应当诚实信用,和解协议、补充协议也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当依约履行,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得不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名律师
原告:孙X,男,汉族,住址:沈阳市大东区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杨X,男,汉族,住址:沈阳市XXXX,身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第三人:白XX,女,汉族,住址:沈阳市沈北新区XXXXX,身份证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及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5年10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机动车交易协议书,约定原告将所有的一辆车型为五菱LZW6371,车牌号为辽AD1L21 车辆出卖给被告,约定购车款为3000元,于合同签订之日完成交付。合同约定被告(合同中买方),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原告多次催促过被告一起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被告一直拖延。
被告在同年10月24日,以4000元的价款将案涉车辆再次出卖给第三人白秋红。原告几经周折了解该车辆多次转手买卖,但到现截止目前该车辆一直未过户,给原告带来诸多风险。现原告请人民法院保护原告合法权益,判令被告及第三人立刻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此致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 日
名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17年7月6日,李某经二手车公司介绍购买陈某福特车辆一台。并在当日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约定李某购买陈某福特车辆一台,总价款为82000元,已经支付定金2000元,余款80000元待过户后付清,车辆过户后续及费用由陈某承担,并约定违约金5000元。
李某计划办理车辆贷款以支付剩余购车款,于是二手车公司办理车辆贷款。涉案车辆首付27600元于2017年7月6日支付给优估公司,贷款74090元分36个月进行偿还。
2017年7月7日,陈某将车辆过户后,将车辆相关材料交至李某。此时,李某发现,涉案车辆于2017年6月5日的行驶里程已经达到62740公里。而2017年7月6日交易时的车辆里程显示为29895公里。
【案件处理】
李某与陈某数次沟通过退车退款事宜,对方均拒绝处理,遂委托王成瑞律师处理此案。再充分了解案情后,王成瑞律师准备起诉材料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在出售车辆过程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赔偿给李某18000元。
【案件评析】
本案属于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且属于在二手车买卖中较为普遍的调表行为产生的纠纷。这种纠纷的处理通常是由卖方对买方进行补偿,而不会判决退款退车。因此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当事人在购车过程中首先就要谨慎购买,再次就要保管好相关购车票据,最后发生纠纷一定不要自认倒霉,而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的内容,大家是不是更清楚该怎么操作了,当然如果能协商解决是最好不过的,这样就省去了很多麻烦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