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不严重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采取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需要遵循哪些义务呢?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又该承担怎么样的后果呢?接下来就由名律师大家一起来了解关于取保候审被告人的知识。
被告人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被告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
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每一-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都必须履行的义务。法定义务包括: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③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⑤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被告人的酌情义务是什么?
所谓酌定义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和被取保候审人的具体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履行的义务。酌定义务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
①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②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③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办案机关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具体情况等,有针对性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一项或多项酌定义务。
三、取保候审被告人违反义务后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则应视情节轻重没收保证金的全部或者一部分, 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对于不宜再取保候审的,可以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对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被告人取保候审
通过上述名律师给大家的简单介绍,关于取保候审被告人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都有一点了解了,想知道取保候审被告人的更多知识,可继续关注名律师的其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