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右转闯红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般会被记6分,并处以200元罚款。处理此类违章时,需携带发生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正副本原件、驾驶人员身份证原件、驾驶证正副本原件,以及《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当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均可受理闯红灯违章处理事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面临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处罚依据违法情节确定。闯红灯行为对应的是“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罚条款,明确记6分。
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同样会被一次记6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一百零八条明确,当事人应自收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当场收缴,并需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若违章停车被交警现场查处并签字确认,车主需在违章后15日内到当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将按每日3%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原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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