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涵盖多种类型,具体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这些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可由侵权人与权利人通过协商确定,或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以下行为构成侵权,侵权者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合作作品当作个人作品发表; 三、未参与创作,却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五、剽窃他人作品;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或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采取以下维护措施:
一、向版权局报案,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二、与侵权人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 三、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但需注意仲裁的局限性,它主要适用于版权合同纠纷,不适用于作者事先不知情的侵权行为。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做出,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除非一方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此时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二、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 三、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 四、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 五、因广告语引起的著作权纠纷; 六、编辑作品中的著作权纠纷; 七、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 八、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九、销售商侵权纠纷; 十、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十一、出版单位与作者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