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时,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具体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当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注意的是,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制度,具体如下:
在用人单位内部,浮动费率制度主要适用于二类和三类行业,一类行业则不实行浮动费率。
社会工伤保险涵盖了多种情况: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时,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
工伤职工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时,将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待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发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时,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将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时,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