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单位或个人因无法以自身名义开展经济活动,选择依附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为此向挂靠方支付费用。关于挂靠公司行为的合法性、潜在风险及法律后果,以下由律师365为您详细解析。
挂靠行为在民法上被视为典型的欺诈行为。挂靠者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借用他人名义进行经营,或为追求经营效益而借用他人名义,而交易方往往基于对被挂靠方的信任而进行交易。
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
挂靠合作中,所有对外经营活动均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而双方在内部则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追求利益。挂靠企业利用被挂靠企业的资质、品牌、信誉等优势承揽工程,并谋取自身利益。除支付一定管理费用外,挂靠企业自主进行施工活动,被挂靠企业难以有效监管。一旦发生对外责任,依法应由被挂靠企业承担。
挂靠经营的财务风险
挂靠企业对外纳入被挂靠企业的统一核算,但对内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挂靠企业可能提供不实会计信息。例如,为获取贷款,挂靠企业可能向被挂靠企业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息,而财务风险则完全由被挂靠企业承担。
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
在会计核算上,挂靠企业和被挂靠企业各自设有账目,按各自经营业务进行核算。挂靠企业向被挂靠企业报送内部会计报表,由被挂靠企业合并后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由于建筑业营业税交纳时间与工程款实际决算时间存在时间差,这给被挂靠企业的会计实务操作和纳税申报带来困难。挂靠企业为少缴或不缴税金,可能增大支出、隐瞒收入,甚至伪造、毁灭会计凭证和资料。
工程挂靠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其法律后果包括:
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及资质处罚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将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吊销资质证书。对因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其名义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双方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被许可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超越行政许可范围活动、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应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为律师365对挂靠公司行为合法性、风险及法律后果的解析。若您对此类问题仍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师365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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