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期,各地法院接连发生多起恶性事件,人民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审判秩序的稳定与法院环境的安全,不仅关乎法院的形象与声誉,更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然而,随着审判任务的日益繁重,矛盾纠纷愈发复杂,执法风险不断攀升,突发事件与安全隐患难以完全避免。在此背景下,构建一套规范完善、行之有效的法院安保体系显得尤为迫切。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既是一项常态化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性的使命。法院安保体系的建设,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当前,在构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体系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法院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
当前,多数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较为淡薄,思想上存在疏忽。部分法院领导对当前安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精力有限;大部分干警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存在麻痹大意心理,对已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缺乏警惕,甚至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事故与己无关;部分干警对安保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安全是法警和保安的职责,与自己无关,从而置身事外。
二、人力、物力保障不足
人员配备存在短板。安保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存在不足。司法警察队伍普遍编制不足,队伍老化严重,训练不充分;保安人员多为保安公司派遣,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安保作用。
安保经费存在缺口。安保体系的建设需要充足的物质基础作为支撑。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经费短缺问题较为普遍,导致硬件建设、装备配备等设施难以完善,留下安全隐患。
三、安保体系尚不完善
安保体系设计不合理。构建科学合理的安全保卫体系是安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当前,安保体系存在漏洞,法院安全存在隐患。因此,应建立严格全面的安保体系,强化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后期执行不到位。一个完善的安保体系需要后期有效的执行才能发挥作用。然而,当前安保体系在后期执行上存在诸多问题,部分制度无法落实到位,规章无法完全执行,设备无法完全启用等。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强化思想建设,提升法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
目前,多数干警对安全防范工作认识不足,存在麻痹大意心理。针对这一问题,应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纠正错误认识,树立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将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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