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常需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以下详细介绍商业犯罪的定罪与量刑相关法律规定。
商业犯罪可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从商业活动性质来看,可分为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商业犯罪、商品交换或流通过程中的商业犯罪、商业服务活动中的商业犯罪以及商业信贷活动中的商业犯罪。从侵犯的社会关系角度划分,则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危害公司企业正常活动罪,危害金融、信贷活动罪,危害税收征管罪,扰乱市场活动秩序罪等。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或应知上述行为,仍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则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其许可的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行为人泄露他人个人照片等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规定处罚。
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品生产过程中,违反商品生产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分为生产伪劣商品罪以及与商品生产活动存在密切关联的犯罪。
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品交换过程中,违反有关商品交换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分为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经营、销售禁止经营、销售的物品的犯罪以及与商品经营、销售相关的犯罪。
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业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服务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强迫服务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罪、损害商业信誉罪、偷税罪等。
指发生在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活动中以及与存贷款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金融活动中的商业犯罪,可分为非法贷款犯罪、与商业信贷相关的犯罪以及证券犯罪。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商业犯罪的定罪与量刑法律规定相关知识,针对商业犯罪定罪量刑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