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安徽少年王某,因渴望拥有一部iPad2和苹果手机,通过网络结识了黑中介,竟远赴湖南郴州,卖掉了自己的一只肾。术后,王某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被诊断为肾功能不全,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三级伤残。
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介绍王某卖肾的“黑中介”何伟、尹申、唐世民三人,以及为王某实施手术的“黑医生”宋忠于和提供手术场地的苏开宗等人提起公诉。该区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同时,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据了解,这是郴州市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
泌尿科副主任亲自操刀
经检察院审查查明,被告人何伟因债务缠身,企图通过非法买卖人体活体肾脏牟利。2011年上半年,何伟联系被告人尹申,要求其寻找肾脏供体,并承诺每成功一例支付数万元报酬。尹申同意后,告知何伟其QQ群内有众多卖肾者。
2011年3月下旬,何伟通过被告人唐世民联系到被告人苏开宗,提出使用其手术室进行血管缝合手术,并承诺每台手术支付6万元给苏开宗,1万元给唐世民。苏开宗应允,并按要求增添了麻醉机、沙发等设备,安排护士协助手术。
随后,何伟联系郴州市某医院麻醉科医生黄龙东调试麻醉机,并邀请其担任麻醉师,承诺给予辛苦费。黄龙东同意。2011年4月中旬,何伟又要求唐世民为其寻找一名护士和一名医生作为助手。唐世民找到郴州市某医院泌尿外科护士黄美,黄美又找到其丈夫、急诊科医生杨峰。二人均表示同意,并承诺事后收取辛苦费。
2011年4月,何伟联系云南省某医院泌尿科副主任医师宋忠于,邀请其来郴州进行人体活体肾脏移植手术,承诺每例手术支付5万元辛苦费和2000元路费。宋忠于同意。
同月,尹申通过卖肾QQ群发帖寻找肾源,标价数万元一个供体,并联系到两名供体。何伟随即要求尹申将供体约至郴州,并联系湖南省益阳市中介老黄(在逃)寻找受体。双方谈妥每例手术老黄支付何伟22万元。
卖肾者仅获两万余元
2011年4月18日、19日,供体黄某、王某(1994年3月31日出生)先后抵达郴州,与尹申会面后被安排在出租屋居住。
2011年4月20日、21日,何伟安排段赛飞和尹申带黄某、王某与两名受体前往郴州市某医院进行术前检查。
2011年4月27日,何伟通过唐世民找到苏开宗,请求提供手术室。苏开宗在明知手术非法且医院无资质的情况下,仍同意提供。
2011年4月28日21时许,手术在某医院进行。次日早上6时许,手术完成。老黄支付何伟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何伟将美元兑换后,分别支付给苏开宗6万元、宋忠于数万元、黄龙东5000元、杨峰5000元、黄美3000元、唐世民1万元、尹申3000元。王某出院时,仅获得数万元。何伟在此次交易中获利56360元。苏开宗另支付张红杰600元。
近年来,尽管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但受器官捐献体系不完善、供需矛盾突出等因素影响,器官交易地下黑市仍屡禁不止,部分医疗机构甚至直接参与非法器官买卖。
为此,一方面需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鼓励公民自愿捐献器官;另一方面,需依法加大惩处力度。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他人卖器官入刑,填补了法律空白,有望发挥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