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触犯法律的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罚。经济犯罪在省内属于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其立案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经济处罚标准进行。以下将详细介绍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
一、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予以立案: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将予以立案追诉。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行贿,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也将被立案追诉。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此外,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等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三、经济犯罪量刑标准
经济犯罪种类繁多,每一种的量刑标准均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亦存在差异。以下以诈骗罪为例介绍量刑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是关于经济犯罪立案标准的相关介绍。对于触犯法律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特别是需了解犯罪的相关经历和具体过程。如有不明之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